发布日期:2016-02-15 浏览次数:672
1、凡在学生公寓住宿的学生应遵守纪律,认真执行宿舍各项规章管理制度。
2、入住学生,须按时缴学校规定的公寓住宿费。
3、学生要按所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,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,并有责任配合管理部门的合理调整。
4、学生患有传染疾病时,要遵照医生诊断,按指定的房间住宿或回家休息。休学一年以上的学生必须退出床位,复学时重新安排床位。
5、学生进出宿舍楼应随身携带学生证,携带物品出入楼者,应到门卫室登记后方可出入。非本校人员严禁进入学生宿舍,来访客人必须登记,禁止留宿。
6、住宿学生每人配给一把门钥匙,退宿时交回。如有遗失由全寝人员共商处理(或新配或换锁),并到楼长办公室登记,不准私换门锁或私配钥匙。
7、因风等造成房门突然关闭或忘带钥匙,凭住宿证到所在楼的值班室登记后可临时借用,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。
8、公寓内不准养猫狗兔虫雀等各种宠物。所养的盆花、小金鱼等不准影响其他同学的正常生活。
9、学生宿舍内禁止经商、酗酒、吸烟、赌博、打麻将、不准在公寓内玩各种球类,不准大声喧哗,不准进行妨碍他人休息的活动。
10、禁止在寝室内利用宣传栏或互联网搞违法、违纪活动。
11、严禁向窗外抛废物,禁止乱倒垃圾,禁止乱泼污水,禁止向水房、水槽内、厕所便池内倒剩饭和剩菜,违者按章处罚。
12、公寓楼内禁止停放自行车或堆放个人物品。
13、提高警惕,加强防盗、防火意识。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酒精灯、煤油炉、液化气,禁止在床上点蜡烛看书学习。
14、学生要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,在离开寝室时,最后走的学生要锁好门,在寝室睡觉时要关好门。
15、保持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,爱护国家财产,维护公共秩序,讲究文明礼貌,积极参加争创文明寝室的活动。
16、宿舍设备管理
⑴家具:寝室内配备的成套家具设备建帐立卡,统一由寝室长验收,不得随便搬动和拆毁,学生毕业离校时应如数交清。如有丢失或损坏,按价赔偿。
⑵玻璃:各宿舍门窗实行登记建帐,寝室长验收签字,禁止在窗户上晾晒衣服,防寒期间要及时封窗,避免不应有的损失。
⑶电器:
①室内外的照明及其它电器设备发生故障,通知本楼值班室,宿管科派人修理,不得私自移动和拆修。
②室内严禁私拉电源线和使用电炉子、临时灯、电褥子、电热器、节能灯等电器设备,一经发现,予以没收。
17、严禁擅自动用消防设备和供电设备。
18、要安全、节约用电,不准超负荷用电,做到人走灯灭,拔下所有电源插头。
19、要节约用水,严禁开大水龙头冲洗衣物或不关闭水龙头。
20、对违反住宿管理规章制度者,根据具体情况报学校相关部门,按学校规定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