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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签证] 办理签证的相关规定

发布日期:2016-02-15 浏览次数:578

1、留学生可持X、L、F签证来我校学习,我院按学生学习期限(以缴纳学费为准)为其办理签证延期手续。学习超过一年的留学生必须在境外持X签证入境,入境后30天内办理居留许可。签证类型为L、F的留学生,签证每次最多可延长六个月(具体时间以学习期限为准),入境一年内需离境一次,方可继续延长。

2、留学生必须在入境后24小时内到居住地所辖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(入住留学生公寓的学生由学院办理相关住宿登记手续)。超期不登记者将受到公安机关处罚:上限2000RMB(申领新护照、申领新签证、变更住址和出境后再次入境都应在24小时内重新履行登记)。

3、留学生应在签证和居留许可停留有效期前10—15天到留学生部102室办理延期手续。办理签证延期一般需要30天左右,如遇考试、外出、假期等事宜,需要同学们合理安排好时间,提前办理签证延期。 

4、夫妻、携带子女的留学生需要为配偶、子女办理签证手续时,须提出书面申请,留学生中心为其开具学校公函,由学生自己到出入境管理机构按其相关要求准备材料和办理手续。

5、留学生在中国学习、居留期间应确保本人签证、居留许可有效(如不清楚可携带护照询问),超期停留者将受到公安机关处罚:上限10000RMB。

6、X2签证入境一年内需离境一次方可继续延期,离境再入境签证有效期要看最新签证入境后可停留天数(可停留天数详见签证页备注项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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